发布日期:2020-03-13 浏览次数:29215
福建煤监局日前表示,为深刻汲取泉州“3•7”坍塌事故教训,按照应急管理部和福建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,该局迅速组织开展煤矿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。
局领导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,并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、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、所有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,组织指挥大排查大整治行动。
3月10日福建煤监局与省应急厅联合印发了《福建省煤矿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》(闽煤安监明电〔2020〕2号),明确了“煤矿企业自设情隔离场所存在建筑安全和消防隐患,隔离建筑物建设质量差、主体结构损坏、失修失养严重、超负荷使用、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地等安全风险;未履行复产(工)程序擅自复工(产),达不到复工(产)要求,违规批准复工(产)。”等10个方面的重点排查内容,提出加强组织领导、强化责任落实等5项具体工作要求,要求各产煤市、县(区)要制订具体实施方案,所有煤矿企业要全面开展自查自纠,县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对辖区内所有煤矿逐一排查。
目前所有产煤市、县(区)均已制订行动方案,全面开展企业自查和监管部门排查。
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突出建立隐患问题和治理清单,集中治理一批隐患,落实隐患问题闭环管理;突出完善煤矿风险和管控措施清单,进一步夯实煤矿企业实施精准安全管理、监管部门实施精准安全执法的基础。